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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湖北]湖北经济学院2008年普通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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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08:5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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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2008年普通类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1、院校中文名称:湖北经济学院
2、院校国标代码:11600   
3、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4、学习形式:全日制
5、办学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二、录取规则
1、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按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规定严格执行。
2、录取原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录取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按各省录取规定原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但不能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若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调整招生计划到生源情况好的省份,我校不接收征集志愿考生。
3、在录取时,若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次以英语、数学、语文成绩作为参考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4、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5、高考附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将以加分、降分后的分数进行专业安排。
6、退档原则:对高考总分偏低、不服从专业调剂及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考虑予以退档。
三、体检要求
按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录取后,经体检复查,如发现高考体检项目中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特殊专业要求
1、旅游管理类、导游等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报考导游专业一般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患有传染病或传染病病毒携带者不能报考烹饪与营养教育、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录取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本科不低于110分,专科不低于100分;其它专业原则上不限制语种,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其它语种考生改学英语。
  
3、金融学(国际金融实验班)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
国际经济与贸易(实验班)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
4、美术类专业招生:2008年按大类招生,入学后,由艺术学院组织测试后再细分专业方向。
五、收费标准及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和特困生帮助情况:
    学院建立了以助学贷款为基本渠道,勤工助学为主要手段,奖学金为激励方式,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社会资助为辅助措施的立体化助困体系,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经湖北省物价局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学校为品学兼优学生设立了奖学金,受奖面达35%,最高金额可达3000元/年。
(四)、学校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和经济困难学生扶助基金,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定期发放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
(五)、学校与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为困难学生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六、文凭发放
本科:本科学生在按期完成学业的情况下,颁发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湖北经济学院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湖北经济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专科)学生在按期完成学业的情况下,颁发湖北经济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1、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藏龙岛科技园区洋湖大道特1号
2、  邮政编码:430205
3、  学校网址:http://www.hbue.edu.cn
4、  招生咨询电话:027-81973869、027-81973870
5、  招生咨询、录取信息发布、录取结果查询网址:
http://zsjy.hbu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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