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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湖北]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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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08:59: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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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招生章程
一、 学校简介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位于武汉市武昌江夏大道18号,隶属武汉科技大学,是经教育部确认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2007年底中南分校在由中国教育信息网等单位举办的“2007年度教育总评榜”和由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共同发布的“中国年度教育总评榜”活动中,两次排名全国独立学院第一名。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语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文法学院、艺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国际学院等八个学院。目前各类在校学生15000余人。主要招收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的学生,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医学、农学等8个学科门类。
二、 录取规则
1、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地的招生计划报考数,确定我校在当地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为计划数的120%以内。
  3、我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不足计划数时,我校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5、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6、我校录取不限制男女,不限制语种,但只提供英语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
 7、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90分以上;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110分以上、应用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90分以上。
8、对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9、艺术类考生参加所在省(市、区)艺术类基础课联考,且取得同等高校专业考试合格证者,均可填报我校志愿,其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省级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线。
三、 收费标准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四、奖学金
   1、奖学金:学校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和若干单项奖学金。
2、阳光工程基金: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阳光基金。
五、学历证书与学位
2008年秋季入学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按教育部规定颁发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本、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进入国家教育部毕业证书认证网;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地址:武汉市武昌江夏大道18号             邮 编:430223
网    址:http://www.znuni.cn         
咨询电话:027-81652037   81652829             传 真:027-8165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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