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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学会不跟陌生人走;4岁学会体谅父母辛劳;5岁学会说出家庭住址;6岁学会接受不同意见……教育部公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设定了学前孩子成长的“阶梯”状标准。
不过,前日在洪山区首个幼教名师工作室的研讨会上,我省特级教师、街道口幼儿园副园长肖洁提醒家长们,“《指南》提供的幼儿学习与发展目标及典型表现,是家长和教师了解幼儿的参照,不是评价和衡量幼儿发展快与慢、好与差的‘标尺’。不能为追求‘达标’而对幼儿进行强化训练。”
肖洁表示,教育部的初衷是希望通过这部《指南》有效转变公众的教育观念,防止和克服“小学化”倾向。幼儿的学习要顺其自然,尊重规律,在玩中教,在玩中学才是比较科学的做法。“如果让孩子踮脚走路,高是高了,但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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