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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北]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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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7 09:29: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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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学院是一所以法学为主,文、法、工、农、经、管协调发展的多学科、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在2004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学校。
学院现有三个校区,校本部位于省会石家庄市学府路41号,西院位于学府路77号,新校区位于友谊北大街569号。
学院现开设35个专业,文、理兼收,男女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学生学习期间实行学分制管理。经考核合格,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核准的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按省规定标准执行。
录取原则:
1、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进档考生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分专业,根据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
3、对符合河北省增加分数投档考生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根据有关政策执行。
4、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学院2009年面向全省招生,招生专业及人数:法律事务670人、司法助理180人、法律事务(国际经济法方向)160人、国际经济与贸易240人、国际商务75人、国际金融75人、计算机信息管理120人、电子商务100人、经济信息管理100人、图形图像制作100人、法律文秘100人、社区管理与服务50人、人力资源管理100人、物业管理50人、会展策划与管理80人、安全保卫60人、交通管理100人、社会工作100人、应用英语120人、应用英语(法律英语方向)70人、商务英语160人、旅游英语60人、园林技术100人、园艺技术110人、森林生态旅游50人、环境艺术设计90人、工程测量与监理70人、旅游管理90人、酒店管理150人、物流管理180人、市场营销170人、投资与理财60人、会计电算化220人、财务管理80人、会计(司法会计方向)60人。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1号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50061
咨询电话:0311—87656001、87656003 87656053
详情可登陆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网站进行查阅,网址:http://www.hel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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