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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湖北省教育厅招办主任左飞在2013年湖北省研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等精神,为切实做好武汉工程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以下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继续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稳妥推进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加快形成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研究生教育体系;统筹兼顾,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附后),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纪检委、研究生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各学院应成立院级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院长、党委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3、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处将派出复试督查小组,对各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4、各学院要切实抓好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要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5、继续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我们将在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破格复试条件、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及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同时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和通讯地址,保证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三、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分为六个环节: 诚信考核、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外国语测试、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
(一)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13年4月 15日10:00-17:00
地点:研究生处招办
具体要求:(1)检查证件,诚信评判。复试前,研招办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将签署诚信承诺书,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请考生在5月15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a、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或成绩单;
b、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
c、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3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d、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
e、政治审查表一份。
(2)请准备好两个信封地址(报到时填写):信封一填写调档函地址及邮编(档案所在地址)、信封二填写录取通知书寄达地址及邮编(应届同学请注意:请勿填写本科毕业学校的宿舍地址,录取通知发放时间超过了办理本科毕业时离校时间);
(3)交纳复试费100元。
(二)心理测试与体检
4月16号 8:00开始,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校医院体检,体检费 35 元,由考生自理。
4月16日 14:00-16:00 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地点(第三教学楼)。
(三)外国语听力测试。听力30分,测试时间30分钟。
时间:2013年4月16日 16:00-17:30;
地点: 2430教室
(四)专业复试内容及安排(4月17号、地点见各学院复试安排)
1、专业课笔试。由各学院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国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测试时间由测试教师把握,原则上不得少于10分钟。可以通过对话形式进行,也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
3、综合面试50分(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知识面、学术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5、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须按“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各学院应充分考虑考生的生源特点,结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6、工商管理硕士(MBA)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管理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四、复试成绩及预录工作
1、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听说测试占30%,专业笔试占50%,面试占20%(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分)*40%+外国语(翻译、写作、听力、口语)成绩(50分)* 60%+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50%)。
2、初、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其中,初试4门考试总成绩应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3、在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复试成绩及格、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初、复试总成绩排名情况择优录取。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以100分算,低于60分者)、诚信考评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5、4月19日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考生如有异议必须在2日内提出申诉。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要求:复试领导小组必须由党政一把手牵头,主管学生的副书记参加;复试小组原则上以学科为单位以本学科老师为主构成,设组长1人,成员不少于5人,必须是副教授以上职称,并需指定一名秘书负责现场记录。各面试组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复试工作。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严格回避复试的全过程。
2、各学院应依据《武汉工程大学2013年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本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专业复试时间定于4月17日,具体时间学院自定)。
3、各学院必须对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并上报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和地点,研究生处将派专人到场检查。
4、考生录取总成绩的排名对考生是否被录取至关重要,各学院应认真计算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做到准确无误。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排名结果在复试结束在各学院的信息栏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以书面(盖章)和电子版交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5、各学院应于4月 9日前将本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复试工作细则(盖章)和电子版形式交研招办,待拟复试名单下发学院后,学院在自己的网页上公布本学院的复试名单和复试安排,同时请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复试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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