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07|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留学生工作超时限即非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5-6 20:34: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家长,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家长易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为规范普通签证的签发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停留居留管理,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签证类别和签证签发、延期、换发、补发手续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非法居留:一、超过签证、停留居留证件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停留居留的;二、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超过免签期限停留且未办理停留居留证件的;三、外国人超出限定的停留居留区域活动的;四、其他非法居留的情形。
  征求意见稿明确,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非法就业:一、未持有效的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但按照规定免办的除外;二、超出工作许可证件限定的地域工作的;三、不在工作许可证件限定的单位工作的;四、外国留学(微博)生超出勤工助学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五、Z2字签证持有人,超出主管部门批准的范围工作的。
  征求意见稿要求,由于天气、交通运输工具班期、当事人健康状况等不可抗力原因或者由于国籍、身份不明而无法立即执行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的,应当凭相关法律文书将外国人羁押在遣返场所或者拘留所,直至执行完毕。作出遣送出境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法确定被遣送出境的外国人不准入境的期限。
  征求意见稿规定,外国人被遣送出境所需的费用由本人承担。如本人无力承担,属于非法就业的,由非法聘用的单位、个人承担;属于其他情形的,由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期间所需费用进行担保的单位、个人承担。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沙发
发表于 2013-5-7 08:00:55 | 只看该作者
留学生的工作为啥不能超时?
板凳
发表于 2013-5-22 08:39:12 | 只看该作者
来中国留学的人估计都是看在政府补贴的份上。要不这个国家有什么好留学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家长易论坛 ( 鄂ICP备16011226号-1  点我聊天

GMT+8, 2024-11-28 18:31

Powered by 家长易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