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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去年,武汉一所中学曾出台“零花钱校规”:学生一周零花钱只能用10元。结果八成家长“违规”,见缝插针地给孩子塞钱。这一次,“600元生活费”会不会重蹈覆辙?
在相对开放的大学校园里,消费也获得了一种超出维持基本生存需要的新功能,即社会表现和社会竞争的功能。学校提出“600元生活费”的建议,具有鲜明的符号意义。早餐3元,中餐、晚餐7元,这样算来,600元确可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然而,生活花费却远不止这些内容——班级组织秋游要花钱,同学过生日要花钱,室友聚餐要花钱……在市场经济浪潮下,大学生同样有着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在利益多元时代,不同的人们对同样的行动目标通常存在着不一致性。对于“600元生活费”,家境贫寒的学生可能难以达到这个标准,家境优渥的学生则觉得这个水平过低。更何况,在消费社会中,人们逐渐失去了“纯粹的”情感表达手段,因为很多手段都是物化的。对不少家长而言,金钱的供给和物质的满足是向孩子表达关爱的一种工具。在此背景下,“600元生活费”就对家长缺乏强烈的、持久的行为感召力与激励力量。
作为一个倡导价值理性的建议,“600元生活费”有着良善的初衷。但在实践操作中,由于受众需求的不平衡性以及使用价值不足,“600元生活费”难以取得学生和家长的实质性认同,恐怕只能是“看起来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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