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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交流] 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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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9-5 14:14: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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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学期开学伊始,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落实校(园)长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保障学校安保经费到位。 要求各地各校教育学生做到“六不”,尽量杜绝学生溺水事故。
  通知称,5-10月是溺水事故集中频发时段,我省每年青少年儿童非正常死亡人数中有近50%死于溺水。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将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和学生监护人身上。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2015年底前,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安保必须全部达到《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即日起,新建、新申办中小学幼儿园,凡安防条件达不到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不得审批设置。
  通知特别提醒,学生家长或由家长委托的学生监护人应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对学生离校状态的安全负责。对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生,家长应该与校车服务提供者、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履行学生上下学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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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9-7 15:36:4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沙发
发表于 2013-9-6 17:12:2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必须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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