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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热点] 猪蹄店向政府讨餐费:不能还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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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8:48:0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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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累积的70万元“猪蹄款”已还清。今日上午9时,猪蹄店老板耿伟杰向新京报记者表示,70万元欠款已由王洛镇党委书记韩军红牵头还清。耿伟杰电话中告诉记者,3年来,王洛镇书记镇长等数百次在猪蹄店进行公务接待,吃完猪蹄等特色菜品,打白条后走人,三年累计已打数百张白条。“我是迫不得已才出此下策的,我身患重病,孩子还小,家里还欠有外债……”,42岁的耿伟杰哽咽称(据10月25日《新京报》)。
  这是一家以“红烧猪蹄”为主的小餐款,完全算不上“豪华高端上档次”,尽管乡政府官员强调并不只是吃猪蹄,还有别的菜,但3年时间,区区一个全部在编人数仅有80多人的乡政府,就打白条吃掉70万元,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在乡镇基层政府,有权力就餐“打白条”并被餐馆老板接受的也就是几位头头脑脑,其他人即使想“签单吃饭”老板也未必接受,有网友算了一笔账,3年时间算下来,这个乡政府每天就要“啃猪蹄”啃掉600多元,如果是“小范围”就那么几位主要领导的话,平均一天一个人就啃猪蹄近百元,难怪让网友惊叹“这得多大的食量啊!”。
  政府部门尤其是基层乡镇政府拖欠私人餐馆就餐费的新闻并不是第一次出现,甚至逼得餐馆老板与政府对簿公堂讨要“饭钱”的也不乏先例,但能把餐馆老板逼得挂横幅,指名道姓让乡镇书记、镇长还“吃猪蹄钱”的确实既荒唐又有讽刺意味,着实能够看出,在缺少权力约束的情况下,即使最基层的政府官员,不但同样能在条件落后的小餐馆吃掉巨款,还能吃出“功底”。不仅能够现金付账,还能把规定严厉禁止给农民“打白条”的行为,创造性的用在海吃滥喝上,但是,无论“打白条”还是开收据,欠账不能挖坑埋掉,政府不但要为这些官员“埋单”了账,还得搭上本就不富裕的“公信”。
  欠债还钱,乡政府没有什么可说的,尤其是欠“饭钱”,最让坊间老百姓瞧不起,有钱下饭店,没钱就别去;如今猪蹄店老板被逼无奈挂条幅讨“饭钱”,无论怎么看,作为欠账的乡政府都不光彩,更让当地老百姓所不齿,如果说乡政府官员去啃猪蹄是为了节约招待费,是为了当地百姓谋福祉,恐怕连他们自己都未必相信,更值得注意的是,当媒体记者询问“3年一家饭店吃掉约70万,一年折合要花20多万的招待费,这样是否合理?”时,乡政府办公室主任居然还能回答“应该算合理范围之内”,公众更有理由担心,这样的“合理范围之内”距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着实太远。
  猪蹄店挂条幅要账,不仅让欠账乡政府感到“难堪”,上级部门似乎也很尴尬,一致承诺会尽快还钱,被横幅指名道姓的乡党委书记韩军红牵头25日已将账还清,但笔者以为,对于乡政府打白条70万吃猪蹄的“招待费”,不能就还钱了事,相关部门是否还要在“了账”的同时,从中吸取教训认真进行反思。显然,饭钱是乡政府所欠,但70万元的“猪蹄”注定不是都吃到乡镇官员的肚里,相关部门应当也有份,乡政府没钱还硬着头皮“打白条”来招待,势必也有一定“苦衷”,猪蹄店可以撕破脸向乡政府讨债,但乡政府还不起70万饭钱却没法向任何部门“诉苦”,因此,上级相关部门更应当反思,为什么基层政府部门宁愿“打肿脸充胖子”也要宴请各路领导,如果上级部门领导到基层去,能够设身处地多为基层考虑解决问题,而不是在“饮食文化”上动脑筋,基层政府何以能够去“打白条”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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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3-10-30 09:03:27 | 只看该作者
..............................................
21
发表于 2013-10-30 09:03:07 | 只看该作者
梨落岚裳 发表于 2013-10-27 12:14
之后会不会被打击报复?

我也这样觉得,还能混得下去吗?
20
发表于 2013-10-30 08:56:14 | 只看该作者
公款吃喝成风啊。这只是冰山一角吧!
19
发表于 2013-10-29 14:24:18 | 只看该作者
猪蹄老板这么有钱?
18
发表于 2013-10-28 09:41:30 | 只看该作者
总是打白条啊
17
发表于 2013-10-28 09:19:10 | 只看该作者
某些部门该管管了
16
发表于 2013-10-28 09:03:12 | 只看该作者
这是把人给逼到什么份上了啊
15
发表于 2013-10-28 08:38:55 | 只看该作者
这小饭店以后还能开么
14
发表于 2013-10-27 13:28:13 | 只看该作者
也只有政府部门有白条吃饭的特权
13
发表于 2013-10-27 12:38:08 |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3-10-27 12:14:45 | 只看该作者
之后会不会被打击报复?
11
发表于 2013-10-26 16:32:30 | 只看该作者
猪蹄店老板好有钱,居然能放这多外债
10
发表于 2013-10-26 15:23:42 | 只看该作者
真能吃……
9
发表于 2013-10-26 13:27:06 | 只看该作者
顺便算一下:3年=1095天,如果按招待进餐1000天算,70万除以1000等于每天要吃700元。我嘞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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