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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湖北]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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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08:48: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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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 学院简况
(一) 学院全称: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二) 学院代码(国标):12979。
  (三) 学院性质:我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四) 学   制:三年。
(五) 毕业证书:学生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 学院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
(七) 办学条件:我院是一所综合性高等专科学校。设有机电工程系、机械制造系、信息工程系、生物工程系、经济贸易系、管理工程系、艺术体育系、交通工程系、人文社科系、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开办高职专业33个。在校生10000多人。
学院占地面积1504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藏书50万册,院内建有10个实训中心共78个实训室,院外拥有110个实训基地,目前已有食品生物和数控技术2个国家实训基地,3个省教级改试点专业和2门省级精品课程。校园环境优美,三面临城市主干道,交通便利,视野开阔,加上地势起伏跌宕,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二、 招生对象 
 2008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三、 招生条件
(一) 考试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 外语语种:我院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三)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
四、 招生录取原则
(一)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 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 根据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的原则;
(五)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
五、 收费标准
(一) 学费标准:我院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 4000元/年.中澳合作办学学费标准:12000元/年.
六、 资助困难学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学院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在校期间通过申请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类学院奖助学金,对家庭困难、学习优良、表现优秀的同学进行奖励和资助,(获奖助学金人数占总人数的40%)。二是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资助家庭贫困的同学完成学业。三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优秀的特困生给予专项补助和适当的学费减免。
七、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办发布录取公告;电话查询;登陆学院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八、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717- 8853388    8853276    8853000   8853339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      邮政编码:443000
    网    址:http://www.tgc.edu.cn         招办信箱:zsb@tg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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