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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北京]北京物资学院2008年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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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1 15:17: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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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2008年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
北京物资学院2008年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北京物资学院
英文名称:Beijing Wuzi University  缩写:BWU
二、学校隶属:北京市教委
三、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代码为:10037
四、培养方向:立足北京,服务首都,面向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商品流通领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五、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生
六、学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1149
本科生招生联系电话:010-89534409/010-89534469
网     址:www.bwu.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bwu.edu.cn
七、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八、录取批次:本科专业除在内蒙古自治区为第一批次录取外,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为第二批次录取。
九、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学校招生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新生体检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4.采取网上录取方式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没有级差。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教育部的规定加分提档,在专业录取时对加分予以认可。
如有同分进档而又有选择专业或录退档的情况,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专业志愿、有无特长、相关单科成绩。
6.我校所有专业外语语种要求均为英语。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口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7.由于江苏省从2008年起实施新高考方案,对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按照《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我校要求理科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文科考生选测科目为历史,对另一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我校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B 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对考生的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
对江苏省考生,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口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2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十、收费标准:学生一律按学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北京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授予工学和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600元;授予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200元;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每生每学年住宿费为750元—1500元。
十一、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对贫困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学校还通过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等多项助学措施,保证勤奋刻苦的学生完成学业。
十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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