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9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招生章程] [河北]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4-7 09:39: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家长,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家长易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风清扬 于 2013-4-7 10:06 编辑
招生章程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实施专科层次教育。
一、录取原则与条件
1、按照生源省高校录取办法,录取没有相关科目成绩加试要求,没有分数级差。
2、对加分或降分考生按生源省招生部门加分或降分要求处理。
3、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录取,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要求。
5、录取专业没有语种限制。
6、生源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收费情况,请考生参阅2008年本省的招生计划。
二、学历证书由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国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历证书。
三、学费:5000元/年。住宿条件自选,费用500—1200元/年。
四、中外联合办学:2005年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我院与乌克兰国立德拉甘马诺夫师范大学合作办学。2008年被我院录取的新生,有6个专业供考生选择。采取“2+1+1”的培养方式,前两年在我院就读,学费为8000——11000元/年,后两年到乌克兰就读,学费、住宿费按乌方标准收取。学习一年后考核合格颁发中、乌双方专科学历证书,学生在乌方完成第四学年的学习考核合格后颁发乌方本科学历证书,中乌两国互相承认学历,详细情况可向我院招生办咨询。
五、联系方式:
校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朝阳南路
联系电话:0317-2050897  2052598  13343272060
邮政编码:061001
网址:http://www.czvtc.cn
E-mail:czvtc@sina.com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家长易论坛 ( 鄂ICP备16011226号-1  点我聊天

GMT+8, 2024-11-16 06:51

Powered by 家长易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