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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北]河北大学工商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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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5 08:51: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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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工商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学校代码:13404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学校性质: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二、学院简介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创建于2001年,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首批确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目前学院设有人文、经济与管理、国际文化交流、信息科学与工程四个学部,42个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4000余人。
三、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证书颁发机关名称河北大学工商学院;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士学位。
四、录取原则
1、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按学科类别招生,基础课学习结束后,根据学院规定可在学科类别内选择专业。
2、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口试,录取时参考口试成绩。
3、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专业志愿及顺序以录取现场计算机显示为准,以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
5、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以实际投档分数来安排专业。
6、艺术设计专业使用河北省联考成绩,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7、除日语专业外,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其他高考科目以汉语文答卷。
8、对于实行高考改革地区,在遵守所在省相关规定基础上以学校录取原则为准。
五、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六、收费标准
1、学费10000元/人·年。
2、根据住宿条件,住宿费分为600元/人·年、800元/人·年、1200元/人·年三种。
七、奖励政策
1、我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照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选。
2、我院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
八、招生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邮政编码: 071002
联系电话: (0312)5073111        
学院网址: www.hicc.cn
招办网址: zs.hicc.cn
E_mail:    hicczs@h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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