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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择校] 省教育厅出重拳规范高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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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2 14:13: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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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省教育厅表示,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坚持“阳光招生”,严禁高校违规抢生源。
  省教育厅强调,招生宣传过程中,严禁高校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诱导考生填报志愿甚至欺骗考生入学;严禁高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签订“预录取协议”或以“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承诺吸引生源。
  高校招生过程中,严禁高校向生源高中或个人支付有关费用招揽生源;严禁高校与社会中介组织、教育机构结成招生联盟,侵害学生及家长利益;严禁高等学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填报志愿期间,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甚至强迫、限制、诱导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生填报志愿机房或教室干扰考生填报志愿。
  同时,教育厅将会同公安、司法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非法获取甚至贩卖高考考生信息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省教育厅重申,对招生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高校和有关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今年,省招办首次建立“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让考生在第一时间了解填报志愿信息和录取信息。
  针对抢生源问题,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改革招生录取制度。实现考生和大学的双向选择,考生可以自主申请多所大学,大学可以独立进行录取,一名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再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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