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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示范高中2012年怎样招收分配生?
答:《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厅[2004]2号)指出:各地区依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试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分配、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等多样化的高中招生办法,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均衡发展。
(1)分配生的招录比例由去年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指令性招生计划的30%增加到35%。
(2)各初中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按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选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然后由有关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各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检测,检测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检测后,按照区教育局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分配生的名额,1:1择优确定分配生候选名单,送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审核后公示。
(3)被市教育局审定通过的取得分配生资格的候选考生,在填报志愿时,相应批次的指令计划必须与其所分配的学校一致,不能填报其他学校,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4)取得分配生资格的候选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分配生候选考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指令录取线下40分内录取,最低不得低于示范学校录取资格线。
(5)分配生在提前批录取。已被确认录取的分配生不得参加其它学校的录取;没有被录取为分配生的学生,按照中招正常程序和考生志愿进行招录。
2012年各区(包括新城区)是否要继续坚持至少安排一所对普通高中资格线上学生不执行"三限"计划的公办学校?
答:为切实保障政策的公平性,各区均要继续坚持至少安排1所不执行"三限"计划的公办学校(保底校),以满足部分普高资格线上、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就学需求。
2012年将进一步规范保底校的录取,在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结束时,将上了普高录取线,还未录取的所有考生一律先安排进保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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