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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交流] 湖北赋予普高一定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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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9 09:17: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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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昨下发“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中课程开设评价工作的通知”指出,为更好地适应教学需要,给予学校在课程安排上一定的自主权:各学科总课时数不少于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课程可间周安排或把一个学年的课程集中安排在一个学期进行;体艺等特长班,可减少高考科目课时,但不能减少非高考科目课时。
  此次评价工作分学校自评、县市核查、市州督查、第三方调查、省市联合检查五个环节,主要评价学校课程开设情况与上报课表是否一致。普通高中课程开设评价结果将予以通报,不合格的学校,其未开设科目须按规定开设后,才能授予学生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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