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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生活] 武汉非机动车路边停车收费亟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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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0 09:19:5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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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时速超20公里的电动车变身“轻便摩托车”,正式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与此同时,有关电动车停放,政府相关部门却一直没有出台收费标准。这导致很多电动车临时停放时被乱收费,并因此带来不少纠纷。
  近日,本报记者探访武汉各大商场、广场后发现,电动车、摩托车和自行车,都被私人承包的小型停车场纳入了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不一。而且,对于承包权的承包转让,相关单位都不予承认。
  记者调查
  圈地收费 标准各不一样
  一周来,记者对武汉武珞路、解放大道、京汉大道等近10条主次干道的路边停车收费情况,进行了探访。
  10月25日上午,记者在洪山区光谷步行街看到,珞喻路鲁巷广场人行天桥下的人行道上,被防护栏围成了一个长约15米,宽约3米的临时停车区,里面停靠了近30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
  一名20岁左右的年轻人提车时,被代管员叫住:“喂,停一次收1块钱。”“自行车也收钱?这事儿我可从来没见过。”年轻人满脸疑惑。“我是武汉工程大学大三的学生。朋友在附近上班,我来代他取自行车,没想到竟然要收费。”被迫交钱后,王同学生气地向记者抱怨道。“我们的牌子放在这里的,上面把收费的事情说得很清楚。商场里面没有停车场,我们这里负责看管,只收1元,不算贵,也是为自己某个生计。”对于记者的质疑,代管阿姨如此解释。记者注意到,停车场入口摆放着一张红色告示牌,上面写着:“根据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指示,为美化市容环境,不能乱停乱放,特指定本场所为非机动车专用停车场。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一次1元,三轮车一次2元。”
  代管员石阿姨告诉记者,她是浠水人,2年前来武汉打工。“我们带着两个孩子,大的还要上学。现在没有什么正式的工作,就从朋友那里承包了这块地方,收点停车费,养家糊口。我们每个月还要向别人缴费,一天就赚五六十元,生活也艰难。”“那具体向谁缴费?”记者追问道。“这个我不太清楚,我们也才做了3个月。”
  在光谷书城广场边,同样存在一个类似的迷你型“非机动车停车场”:长约40米,宽约2米。在此看守的是一对刘姓父子。据介绍,他们是广水来汉打工的。“我们是从关东派出所承包过来的,每月还得向他们缴纳1000多块的承包费。一天就收百来块钱,剩不了几个。”刘师傅指着收费告示:“差点儿的自行车4角,好点儿的1元;电动车、摩托车1元。”“你们收费依据是什么呢?”记者问道。刘师傅说:“我们转包过来就是这个价。家乐福商场那边几次都叫我们涨价,我们都没涨。因为我们这不归商场物业方面管。”
  市民心声
  收费不多 但得有依有据
  记者在探访过程中发现,上述情形,在江汉路步行街、广埠屯资讯广场等多处地点,均不同程度存在:一些人私占街角,收取停车费,且收费标准不一。记者还了解到,这些临时停车场每天收费50到100元,除上交部分承包费外,一些临时看车人每月收入2000元左右。而在光谷等某些人流量大的区域,每月停车收入可达万元左右。“收费就收费嘛,1块钱其实也没什么,只是心里有点不平衡。为什么来停车的时候不收费,走的时候却突然要收钱?”一些停车市民对此有些不满意。“非机动车收费1元,看起来钱不多,但一个非机动车停车场每天要停几百辆车,这样算下来涨的费用就很多了。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没个标准吗?”在江汉路步行街,一些市民对停车收费反应很大。市民李先生说,“圈地收费”的行为四处泛滥,显示了相关部门管理有所欠缺,相关法规不太健全,治安环境需整治。“收费人需要反思自己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也应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不过,在记者随机采访中,也有不少市民表示愿意缴费。“毕竟停在收费的地方心里感觉安全得多。总不能为了省1块钱去冒丢车的危险吧?”
  原因探寻
  交叉管理 导致圈地收费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电动车数量激增与停车位供给不足,是造成路边停车收费乱象的根本原因。近几年,武汉电动车出现“井喷”,猛增到70万多辆,已成为居民重要的代步工具。由于电动车身位小,方便出行,再加上近年来武汉市内多处施工造成不少路段拥堵,相对汽车而言,电动车通行更加容易,这也从侧面带来了电动车在路边难找停车位的难题。
  据了解,路边小小的一个电动车停车位收费与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路面停车位的规划和管理由所在片区的城管、街道或超市负责,其中也有部分当地人通过私人关系获得承包权,并以此牟利。多部门之间的交叉管理,让某些人“圈地收钱”钻了空子。
  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所有“圈地收费”处,均不能提供正规发票。武汉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说,虽然现在电动车已经开始规范管理,将上“户口”,但关于电动车停放收费,没有明确标准,只能由物业和业主自行协商。等电动车全部上完牌照,政府可考虑为其停车费设置细则和标准。
  部门答复
  标准模糊 日后有望改善
  25日下午,记者来到关东派出所询问光谷书城停车相关事情,执勤干警坚决表示“这事儿不归我们管”。随后,记者又拨通了洪山区城管局电话,该局工作人员杨女士解释说:“这些问题本身比较敏感,我们也不能说得多具体。我们城管局从来没有向外人承包过收费管理权,我们也没有这个收费的权力。可能各个区域的管辖权被下放到每个派出所或者街道,你们可以去问问他们。至于说收费标准,我们更无权制定,这得向市里面咨询。”
  武汉市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自行车、电动车乱收费的问题不归我们管。”记者又辗转几个派出所和街道办询问,均得到“不归我们管”的答复。
  据了解,2009年11月,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发出《关于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问题的通知》,对路边停车收费规范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相关要求,目前,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物价局、武汉市交管局、武汉市城管局等多部门正在酝酿具体措施,即将目前路边停车的经营性收费,向行政事业型收费转变,实行“一条龙”管理,对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加以规范。
  据武汉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武汉市路边停车收费政策调整目前已进入到实质性阶段,不日将执行新的收费政策,“届时停车收费乱象现象有望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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