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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 小学中的那些困扰问题五:孩子在学校受伤,该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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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4:2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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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孩子在学校出了安全事故,通过班主任出面协调,是最理智的办法,也会得到最佳的处理结果。
  上体育课时,老师让学生做游戏。小白在游戏过程中不小心扭伤了脚踝,虽然小白在学校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但是家长也要承担一定的医药费。有朋友告诉小白的妈妈,孩子是在学校摔伤的,学校也应当承担责任。也有朋友说,学校和老师没有责任,因为是小白自己扭伤的。小白的母亲不知道学校究竟有没有责任?
  如果你问一个校长,学校管理最重要的是什么?答案一定是“学生安全”。学校领导最怕的是学生出安全事故。老师最怕的也是这一点。但是我们都知道,学生是“活机器”,尤其是小学生,精力充沛,在学校磕磕绊绊是经常发生的事情。没有哪一所学校能保证学生不出事故。而当学生在学校出了事故以后,多数家长往往也是糊里糊涂,如果孩子是轻伤,也就自己处理了。如果孩子受了较重的伤害,也不知道该怎么去追究责任。
  其实,孩子只要在学校出了安全事故,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都应当承担责任。当然,这个责任的大小也会根据具体的事情来划分。
  小白若是在体育课上扭伤了脚,学校一定得负责任。但如果老师在做游戏前告知了安全注意事项,并且进行了监管,责任会比较小,如果未告知未监管,责任较大。
  当孩子在校已经出了事故,学校和老师也尽到了自己的职责,并积极出面协调解决时,家长应该以理解宽容之心对待,尽量与学校分清责任,达成共识,让事情有个圆满的结果。如果家长的态度过于强硬,要求实在过分,最终闹上法庭,不见得是件好事。
  刘先生的儿子亮亮在学校下楼梯时,被后面的小林同学一挤,脚下一滑,不慎滚下楼梯。造成了小臂骨折。刘先生念在自己学过法律,他第一时间赶到学校,拿起照相机在儿子摔伤的位置从各个角度“啪啪啪”拍了无数张照片。
  亮亮被带到医院以后,医生经过诊断,给亮亮进行了手臂的固定,并告知亮亮的家长,孩子两个月之内就能完全康复。
  刘先生和小林同学的家长齐聚在校长办公室里协调此事。小林家长首先向刘先生道歉,虽然小林也不是故意挤亮亮下楼梯的,但事故已经发生,小林家长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校长协调说:“经过调查,当时亮亮和小林一前一后地下楼梯,亮亮突然停驻,小林来不及‘刹车’,才将亮亮挤下了楼梯。所以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医药费。如何?”
  小林家长点头同意,但刘先生认为不合理。他说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因为亮亮停止脚步的原因是看见楼梯上有一滩水,他想跨过这滩水,楼梯上有水是学校的安全隐患。刘先生随即甩出一沓照片为证。他认为小林家长和学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但校长不同意了,校长说学校在楼梯的转角都有明显的安全指示牌:“上下楼梯切勿拥挤,注意安全。”从学校的角度,是进行了安全告知的,至于那滩水,完全是偶然。况且,那么多同学经过那里都未出事,亮亮出事也纯属意外。
  双方第一次协商没有达成共识,校长又找到亮亮的班主任,希望班主任能做做刘先生的工作。小林家长也主动说愿意多承担一些责任也无妨。但刘先生决不妥协,除了医药费,还算了一大笔精神损失费,耽误学业费,营养费,甚至还有照顾亮亮的工时费,要求小林家长和学校共同承担。还扬言他懂法律,如果告上法庭,赔偿费决不只这些。这下彻底惹恼了小林家长和校长,大家都不想再协商解决了,就等刘先生告上法庭。
  刘先生骑虎难下,便一纸诉状将学校和小林家长告上了法庭。
  官司拖了半年才开庭,亮亮的手早已经好了,孩子又开始活蹦乱跳了。但是这半年,刘先生为了官司的事情心力交瘁,并且还受到了周围许多人的非议,连刘先生的爱人也觉得刘先生做得太过分,把小事闹大了。
  最后,这场官司还是以庭外和解而告终,和解的结果和半年前校长的调解大同小异。而刘先生耗费的精力和财力只有他自己才明白。
  这位校长是我的一个同学,专门分管他们学校的安全事故。他开玩笑地说,经常处理这种事情,自己都可以当半个法官了。
  小白的妈妈从没想过要去告学校,但小白家并不宽裕,平时用钱也很节省,这次孩子扭伤了脚花了不少医药费,如果学校有责任,小白妈妈希望学校能负担一些,于是小白的妈妈找到小白的班主任反映了这一情况。小白妈妈温和地对老师说:“我们并非怪老师,孩子扭伤脚也是自己不小心。但是事情发生了,我们家经济情况不太好,如果能得到学校的帮助我们万分感谢。”班主任看见小白的妈妈这么通情达理很是感动,表示一定尽力帮忙。经过班主任的协调努力,最后,学校承担了小白全部的医药费。如果小白妈妈不说,老师和学校都不会重视这件事,有些学校甚至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小白的妈妈找学校大吵大闹,不仅给班主任工作带来困扰,即便最后学校同意赔偿,结果也不一定理想。
  我那个校长同学告诉我,他负责了多年学校的安全教育,也摸透了很多家长的心理。有时候,孩子在校出的安全事故明明和老师的监管或学校的管理有关系,但家长们碍于孩子还要在学校念书,不敢张扬,只要伤害不大,也就默默承受了。还有些家长根本就不明白哪些情况下学校有责任,哪些情况下学校无责任。
  一般来说,孩子在课堂上发生安全事故,老师有重大责任。如果是在课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与学校的设施有关,学校也当承担责任,与学校的设施无关,学校又进行了安全告知的,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学校责任较轻或者无责任。当然,不管学校有无责任,在孩子发生事故后,老师都有义务及时通知家长,并且配合家长在第一时间诊治孩子。如果因为老师的耽搁,拖延了诊治孩子的时间,加重了孩子的伤害,那么学校和老师也应承担责任。
  当然,不管是家长还是老师,谁都不希望孩子在学校出事故,与其亡羊补牢,不如预防在先。
  老师在学校一定会对学生进行常规的安全教育,家长也要随时提醒孩子预防校园危险。你可以这样告诉孩子:上下楼梯不要拥挤,容易挤伤或发生踩踏事故;在楼道的转角处要转大弯,以免和同学发生碰撞;听到上课铃响,不要冲进教室;不要站在教室门边玩耍,容易被门压着手指;不要和同学做危险游戏,自己受伤和对方受伤都会承受苦果;不要用桌椅板凳或利器来伤害同学,这样后果会很严重。
  我曾在新闻里看到这样一个案例:两个小学五年级的男生在做作业的时候打闹,用钢笔互相攻击对方,玩耍中,男孩A一失手将笔尖戳向了男孩B的眼睛,因为用力太猛,男孩B的眼球被戳爆,送到医院已经无法医治,男孩B从此就瞎了一只眼睛。最终,法院判定男孩A家庭要赔偿男孩B几十万的费用。男孩A的家庭本来就很贫穷,突然背负巨债,男孩A也只得就此退学,外出打工来弥补自己的过失。而男孩B这么小就失去了一只眼睛,今后的生活也蒙上了一层阴影,两个家庭都陷入了无限的痛苦之中。
  只要看到这样的事情,我都会第一时间讲给我的孩子和学生听,他们在听故事的过程中,自然就会明白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有些家长怕自己的孩子会被别的小孩欺负,往往会教孩子:别人打你你就要还击。我们可以理解家长的心情,父母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弱者,合理的反抗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提醒孩子,不能伤害对方身体重要的部位,例如五官,生殖部位等。
  如果你经常给孩子讲一些危险故事或者预防危险的方法,孩子或多或少会记住,这样会避免很多校园危险情况的发生,也省去家长老师很多的麻烦。
  特别提示
  孩子平安与幸福,是家长们最大的心愿。 当孩子在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以后,家长一定要第一时间找到班主任,反映情况的时候,多些宽容,少些指责。你越表现得大度宽容,班主任协调此事越是尽心尽力。毕竟事情已经发生,处理比埋怨更重要。切忌直接找学校领导。这样是对班主任工作的极度不信任,会直接得罪班主任。因为学校领导在听闻这样的安全事故后,他们的第一反应也是找事故学生的班主任,如果班主任还不知道这件事情,会很被动。通过班主任来解决协调安全事故,是最理智的办法,也会得到最佳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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