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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将于下月1日起实施,昨日,省公安交管局特地梳理了新规中的一些要点。
新规实施后,驾驶人考试按照新规进行,之前考试合格的成绩仍然有效。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新规实施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调整为3年。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或故意遮挡和污损号牌的,一次记12分。
省交管局介绍,下月1日起,小汽车驾驶技能考试,将抽取至少20%的学员进行夜间考试,或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同时,驾考将在实际道路考试后,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省交管局特别提示,新规实施后,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驾驶车辆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一次记2分。驾驶车辆上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30天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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