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7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招生章程] [湖北]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08:48: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家长,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家长易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行为,实施“阳光工程”,落实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中文全称: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2980,学院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城南新区迎宾大道中端,邮政编码:441300。
第三条 学院办学层次:三年制高职专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 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实行“学院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数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专业级差和分数级差,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七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八条 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的考生学院予以承认。
第九条 原则上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同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实行专业调剂。
第十条 我院非英语语言类专业的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凡填报我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三章 中外合作办学
第十二条 学院与澳大利亚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合作开办的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会计统计与核算专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计划招生,为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和澳大利亚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毕业证书。该专业按教育成本收取学费。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三条 学院为贫困学生设置有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和助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十四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新生入学后,经学院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学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毕业证书:毕业时由本院颁发毕业证书。证书名称为“随州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 学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城南新区迎宾大道中端。
邮政编码:441300  
电话:0722-3809888  3809889          传真:0722-3809888
网址:http://www.szvtc.cn     E-mail:sz-zsb@163.com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沙发
发表于 2013-2-4 11:15:05 | 只看该作者
顶楼主哦,很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家长易论坛 ( 鄂ICP备16011226号-1  点我聊天

GMT+8, 2024-11-17 22:26

Powered by 家长易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