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1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招生章程] [湖北]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26 10:4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家长,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家长易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3265      湖北省招生代号:7280
院校属性: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一、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参照各省要求,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2
、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受限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对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一视同仁。
3
、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4
、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艺术和体育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
5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计划许可条件下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按政策加分或降分进档的考生,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
、我院在江苏省所有专科专业录取按所属科类的一般等级要求执行,对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除历史,物理以外的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并对进档后的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
7
、录取期间,我院将对所有进档考生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征询考生就读意向,对放弃就读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依次补录其他考生。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5200/年,机械类、电子类专业4500/年,其他专业4000/年,;公寓住宿费:800/年,1200/年(四人间)。
三、专业调整:满足考生第一志愿录取的新生到校后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没有满足考生第一志愿录取的新生到校后可按学籍管理规定调整,调整专业不收调剂费。跨批次录取专业不能调整。
四、奖助措施: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设立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4000元);学校还多方吸引社会资助,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等。
五、学历文凭:通过普招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六、计划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时间、填报志愿代码及方式等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七、招生咨询方式:
1
、联系电话:0715-825978882721838273347827346782710118259819(传真)
2
、电子信箱:xjzb9788@163.com
3
、学院网址:http://www.xnvtc.edu.cnhttp://www.xnec.cn
4
、校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邮编437100
5
、全国招生咨询统一平台:13265.zs114.com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家长易论坛 ( 鄂ICP备16011226号-1  点我聊天

GMT+8, 2024-9-29 19:30

Powered by 家长易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