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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怎么保?
例:医疗总费用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报销1万元,患者还需自付1万元,有了大病保险后,由于自付部分达到了8000元的大病保险门槛,这1万元将至少可以再报销50%,患者最后自付费用将不会超过5000元。
投保:个人不用出钱
报销:起付线8000元比例不低于50%
结算:可享异地结算
病种:不限
起算日:2013年1月1日
■不受病种限制
■买保险个人不出钱
■自付8000元以上报销不低于50%
谷城县韩女士为患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女儿黄奕筹钱治病,不得不在汉口街头乞讨。过去一年,在楚天金报帮助下,社会各界为其捐助40余万元。一年的治疗耗尽了捐款,也花光了向亲友借来的20余万元,孩子的病情明显好转。从去年8月起,韩女士没再带孩子到医院复查,因为缺钱。类似小黄奕的故事还有很多,他们期待命运逆转。现在,一个新的救助渠道即将开通。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保障对象覆盖全省所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员。此项保险,全省将有5700余万参保(合)人员受益。
根据该方案规定,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无需个人掏钱,由各市(州)级统筹。大病保险对参保(合)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的高额合规个人负担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据介绍,2013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8000元,起付线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下个人负担部分。
所谓大病保险,通俗地讲,即城乡参保(合)人员患病发生大额费用后,可先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剩余需要患者自付部分超过8000元以上的,由大病保险再报销,报销比例不低于50%,超出部分越多,报销比例越高,且不受病种限制。
这项新举措由省发改委(医改办)、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和保监局协调推进。
个人不掏保险费 自费越多报销比例越高——“大病保险”解读
怎么买
投保个人不出钱
筹资标准每人25元由各地“两金”统筹
根据《方案》要求,各市(州)要在今年2月底前,研究制定出台本地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具体实施办法。3月底前,通过政府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4月份,完成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启动前的准备工作,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据了解,新的大病保险报销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这意味着,患者今年元旦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在保障之列。
《方案》规定,2013年度各市(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指导性筹资标准为25元/人,所需资金实行市(州)级统筹,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负担。
怎么报
基本医保后再报销
起付线8000元报销不低于50%
按照新《方案》,在我省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且不受病种限制。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在统筹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大病保险8000元起付线标准的合规个人负担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越高,大病保险报销的比例越高,将分段提升为60%、70%等。“合规医疗费用”,即实际发生、符合诊疗规范、治疗必需、合理的医药费用。
啥类型
属于第三方商业险
参保人可享异地结算
《方案》中规定,大病保险将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来承办,实际上就是一种第三方商业保险。具体由哪家商业保险机构负责承办,将由各市(州)通过政府招标来选定。
为进一步简化报销手续,使参保(合)群众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享受到大病保险政策,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将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中,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的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服务。同时还要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全国网络等优势,为参保(合)人提供异地结算等服务。
通过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还将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医疗行为,对定点医院进行驻点巡查,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谁来管
保险全程“六公开”
实行开放式监督管理
各市(州)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监管制度,及时将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协议的情况,以及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支付流程、结算效率和大病保险年度收支等6方面的情况,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另外,保险公司对保险金进行专户管理。
新闻背景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
勒紧裤带也不能让病人“等钱救命”
今年1月5日,在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李克强副总理特别提到时而出现在新闻媒体中的“病人等钱救命”等案例。他说,哪怕勒紧腰带也要想办法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建立起应急救助机制。
自从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去年8月30日落地,标志着覆盖10.32亿人口的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新政起锚。其主要方式是,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再次强调,“勒紧裤腰带”也要完善大病保险,让公众吃了一颗定心丸,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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