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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北京]北京培黎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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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8 14:54: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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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培黎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及国标代码
    学院全称: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码:13728
二、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号(邮编:100085)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类)
四、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学习(住宿)
六、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只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
七、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按各省、市体检标准执行
九、学院简介: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学院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高科技园区中心地域,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十、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招生政策及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上线考生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4、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或联考)。
5、学费标准:按北京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咨询热线:(010)51634116、51634119、51634332
51634333、51634334
传   真:(010)82410739
网   址:www.bjpldx.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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