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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召开的全省教育工作会上透露,我省将加强省级示范高中管理,建立省级示范高中退出机制。今年将启动省级示范高中复核复评工作,今后每四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省级示范高中名单。 2010年,我省就出台《湖北省示范高中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省级示范高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取消资格: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违反政策规定乱收费;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学校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教师违反师德规定,体罚、侮辱、亵渎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在参加考试、竞赛、检查、评估和学生评价等重大活动中,学校弄虚作假或严重渎职;为享受高考(论坛)加分或其他优惠政策,在学生民族、户籍、学籍、特长等方面弄虚作假;在高考报名中弄虚作假,擅自更改学生学籍信息;违反规定,将学生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 会上透露,今年起我省将对省示范高中实行动态管理,对达到标准的普高可晋级“省示范”,评估达不到标准的,取消“省示范”称号,每四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一位徐姓家长坦言,和老牌名校相比,一些“新晋”省示范高中在教学质量和师资力量上都有差距,不如让孩子报考名校分校或国际部。 对此,有省示范高中校长称,近年来,一些新晋级的省示范高中陷入“招生难”的尴尬,其办学水平、师资力量还有待提升;少数省示范高中办复读班、乱收费,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若今年开始对省示范高中实行动态管理,让有实力的高中脱颖而出,能够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降温“择校热” 择校生比例将缩减 为促进教育公平,继2012年启动实施“飞翔计划”后,我省省级示范高中今后每校每年将扩招50名农村籍学生,将督促全省示范高中将80%的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进一步降低普通高中“三限生”的比例。 省教育厅表示,将给予经费补贴,让全省省级示范高中在保持原有招生格局不变的基础上,每校每年扩招50名农村籍学生。同时推动优质高中将70%的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城乡学校,省属高校自主招生的比例从5%提高到8%,增量部分面向农村籍学生。 另外,记者还获悉,2013年我省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将由2012年的70%提升至80%,进一步降低普通高中择校的“三限生”的比例。这意味着,相对薄弱初中的学生上优质高中的机会大大增加,“择校热”有望继续降温。 数年前,我省开始探索优质高中“分配生”制度,将一定比例的指令性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由各初中择优选送学生,增加了薄弱初中学生升上优质高中的机会,弱化了中考竞争。目前,天门市、阳新县等地已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各初中,武汉市推行类似制度7年来,分配生比例仅由最初的12%扩大到40%,分配生可享受高中“指令线”下40分优录。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称,“分配生”制度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择校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初中办学行为,弱化中考压力。今年我省将实现优质高中“分配招生”计划达到80%,以后还将逐步实现“全额分配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