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29|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综合交流] 武汉市教育局:“创新素质实践行”前200名中考加5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3-15 09:48: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家长,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家长易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昨日,武汉市教育局发出通知:今年,在初三年级“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中,名列前200名者,高中录取时可享受中考总分加5分的优录。
  按要求,各类作品创作均不得超过3人,合作学生以本校同年级学生为宜,作品研究周期不少于3个月。获推荐资格的作品在校内公示5天后,要在4月9日前统一上报。另外,作品内容一律不应含有涉及学生个人信息的文字或图片。“为防止家长‘捉刀代笔’,参评作品要有完整的原始实验记录、调查访谈原始记录、制作过程记录等佐证材料或资料。”武汉市教育局负责人说,弄虚作假者将受到处罚。
  又悉,今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女生优胜奖”评选,初三年级获奖女生,高中录取时将享受中考成绩加5分的优录。
  评选范围及对象包括洪山区、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女生(须持有农村户籍)。
  评选条件包括各学科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备良好身心素质,虽身处逆境,但始终积极乐观生活,自理能力强,关心父母和长辈,懂得感恩,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等等。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沙发
发表于 2013-3-15 09:59:51 | 只看该作者
希望这个可以运用到实际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家长易论坛 ( 鄂ICP备16011226号-1  点我聊天

GMT+8, 2024-11-25 13:54

Powered by 家长易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