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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普通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辅导员)岗位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作精神。
(三)符合各类招聘公告中应聘岗位相应的具体要求(招聘岗位详情见附件)。
(四)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中南民族大学人事处主页,进入人才招聘系统注册,按要求提交个人简历;
(二)资格审核及组织考试考核:根据岗位需求计划及相关要求,人事部门(教学单位)筛选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来校参加相应考试考核;
(三)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拟录用人选:将相应考试考核等综合情况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学校会议讨论审定,确定拟录人选;
(四)体检及岗前实习:根据体检结果及学校岗前实习考察情况,按照人岗匹配原则,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公示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录用结果,公示期结束无异议,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六)签订相应聘用合同、办理到职手续: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学校与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国内聘用教师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报到证)原件,海外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校办理到职手续。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民族大道708号
中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86-027-67842183
E-mail:rsc@scue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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