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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北]河北科技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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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09:47: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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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82
三、校    址:
1.新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2.中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70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2002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北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多科性骨干大学。学校坐落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占地2617建筑面积85.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亿元。学校现设18个学院,63个本科专业,有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9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6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具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九、录取原则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适当参考相关科目的单科成绩;有不良诚信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学习;
3.对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对于内蒙古考生实行“志愿清”的原则;对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
4. 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1美术类(美术学专业除外)、音乐类、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对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美术学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5.英语、法语本科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分别在115、110分以上,需口试合格;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较高者;
6、河北科技大学唐山分院(高职专科)招生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教学。
十、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2、各专业收费标准按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详见各省招生计划);
3、住宿费800元/年
十一、其他
1学校招生就业处承担学校本、专科生招生的具体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2、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70号
邮政编码:050018
咨询电话:0311-81668135
学校网址:http://www.hebust.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sjyc.depart.hebust.edu.cn/zs/index.asp
E-mail:zhaosheng@heb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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