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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北]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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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5 08:54: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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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坐落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是省级“文明单位”和“园林式单位”。学院依托河北科技大学的学科基础,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目前设有53个专业,涉及工学、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生源范围涉及18个省、市、自治区,在校本科生13000余人。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招生层次及范围:本科,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代码:国际代码为13409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录取原则
1、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部分专业按学科类别招生,基础课学习结束后,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可在学科类别内选择专业。
2、学院在录取过程中,严格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依据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类、专业进行录取,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调剂。
4、对符合国家及各省有关规定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的,执行各省相关政策。
5、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等单位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艺术类专业招收艺术文科类考生,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指相关省组织的艺术(美术)联考成绩。
7、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口语合格,在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口试成绩较高者。
三、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其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四、毕业文凭及收费标准
1、毕业文凭的发放按教育部[2002]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颁发国家统一的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2、收费标准:金属材料工程和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学费为11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10000元/年;住宿费500-800元/年。
五、其他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湘江大道58号   
邮政编码:050035
招办咨询电话:0311-85370522,85961643(兼传真),85830690, 15511157702,15511157703,15511157705,15511157707,15511157805
学校网址:http://hbklg.hebust.edu.cn
E-mail:kdlg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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