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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北]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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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5 09:12: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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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2、学校代码(国标):13417
3、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号。
4、办学类型及层次: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由国家“211工程”院校华北电力大学与河北省电力公司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二、录取规则
1、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提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20%范围内。
3、身体状况要求:我校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不适宜辩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
4、男女比例无限制,自然录取。
5、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6、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规定,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和享受各种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7、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和报考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8、收费标准:学费10000元/年/生,住宿费600元/年/生。
9、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具印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10、咨询电话:0312 一7523462 /7523164
传    真:0312 一7523567
E-mail  :hdkyzs@tom.com
网    址:http://www.ncepu.edu.cn     
http://www.hdk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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