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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北]2011年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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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5 09:13: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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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学院性质: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国标代码:13578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校址:河北省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
招生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工作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录取规则:
1、按我校招生计划的100%至120%调阅考生档案。
2、在没有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无分数级差。
3、按生源地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处理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录取有关事宜。
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加分考生在专业安排上以原始分数(不含优惠加分)安排专业。
5、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个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入学后复试。
6、英语专业要求口语加试合格。
7、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在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专业成绩以各省美术统测成绩为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审核录取。河北省将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与当地省份政策冲突,则以当地省份政策为准。
8、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组织教学。
9、学生应依据教育部等单位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选报身体适合的专业。
10、学历证书的发放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26号)文件执行。凡修满学业,达到学院规定的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10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800元/人·年。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招生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市、区)招办录取结果通告。
咨询和联系方式:
Email:zhaoshengban@hebeu.edu.cn
学校网址:http://kexin.hebe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heheu.edu.cn
联系电话:0310-8579060
传真:0310-8847456     
邮编:05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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