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9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综合交流] 校园为何屡爆“猥亵门” 根源到底在何处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5-29 15:24: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家长,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家长易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杨老师先摸了我的臀部,之后是胸部,之后摸我的脸,又把左手食指伸到我的嘴里。”静怡(化名)说,课间办公室只有她和杨老师两个人,她试图遮挡自己的胸部却被老师命令松开了手……沈阳初三女生静怡因在校遭老师猥亵而突然休学。
  
  近年来,校园“猥亵”事件频发,致使本属“圣洁”之地的育人场所“颇不宁静”。猥亵者,受到公众的唾弃,法律的制裁;受害者,身心俱焚,在成长道路上难以绕过“阴影”。“灵魂工程师”的称号被大打折扣,使得教育实施举步维艰。孩子的畏惧、家长的怀疑、社会的不解,让学校施教者有如被污辱一般,心中忐忑,畏手畏脚。
  
  教师,大多接受过高等教育,理应具备较高的素质修养,而且还肩负着塑造灵魂的重任,理应谨言慎行,堪为人师。但为何还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存在?其根源到底在哪里?
  
  作为教师,必须要有强烈的自律意识。如若把自身沦为一般人,放纵自己,为所欲为,其行为就难免轻佻,长此以往,走上犯罪道路就是“顺理成章”之事。“德高为师,身正为范”,要“为师”“为范”,本应严格自律,使品德高尚,行为正派,否则,怎能成为学生楷模?孔子说:“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要求学生要“危言危行”,而自身放纵不羁,其教育效果当然可想而知了。所以,自律意识淡薄了,为人不齿之事不发生才怪!
  
  作为教师,必须要品德高尚,不能漠视法纪。为师者,应该分得清高尚与卑劣。高尚之言行,理应努力追求之;卑劣之举动,理应唾弃而远之,这才是高尚之所在。将学生叫到隐蔽之处,施以所谓的教育、辅导,动手动脚,以为人不知鬼不觉,企图侥幸逃脱制裁。殊不知,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事情终究会败露。再说,超越道德的底线,挑战法律的严正,被惩处是唯一的下场。所以,缺乏道德的良知,藐视法纪的威严,此“根”不除,“身陷囹圄”“锒铛入狱”,必然矣。
  
  教育主管部门,如果只重“教学质量”,只重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却忽视“教育质量”,忽视对教师的师德建设,那类似事件必将屡禁不止。因此,师德师风建设,应该是行业的头等大事,要摆在显著位置,下狠心、花大力抓紧、抓实。再者,发现问题,不要怕暴露,将其作为反面教材教育他人,以达到引导、警示的目的,岂不更好?
  
  学校这一方“圣地”,我们应该努力维护之,既不能让他人糟蹋,更不能让自己玷污。要使这一片天空晴朗,教师强化法制观念、主管部门切实督查,就成了摆在面前的课题。为此,我们当殚精竭能,不可马虎草率之。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家长易论坛 ( 鄂ICP备16011226号-1  点我聊天

GMT+8, 2024-12-24 07:11

Powered by 家长易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