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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学生医保告家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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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 17:02: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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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同志:
按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要求,2012年度学生参加武汉市居民医保工作已正式启动。2012年度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请新参加居民医保学生,将学生户口页复印件、学生彩底一寸相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20元钱或低保证、重残证复印件)以班为单位交到学校教学楼二楼医务室。
2.请已参加过居民医保学生,将学生医保卡复印件、20元钱以班为单位交到教学楼二楼学校医务室。
3、七年级新生以前在其它学校办理过居民医保的同学,请先到原校办理停保手续,然后才能到我校办理2012年的医保手续。
4、请想办理的同学于2011年12月15日以前将资料交上,过期不办。备注:请每位同学一定将告家长书带给家长。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武汉市光谷实验中学政教处
2011年12月11日
家 长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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