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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6月25日电(吴武华王剑)从2013年起,江西省将对该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且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据江西省人社厅消息,日前,该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48号)文,即从2013年起,对该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且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后,将给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为确保求职补贴发到申请人手里,江西省在程序上做了严格的规定,除了高校就业部门审核原始材料外,还必须经过“二次公示”——即在申请学校公示、受理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义的,统一办理银行卡,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卡上,且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凭身份证才能激活银行卡,领到求职补贴。
江西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称,求职补贴的发放要求做到“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确保及时将补贴发放到位;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公示工作,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高校毕业生和社会的监督;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坚决从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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