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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中心),各有关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孝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孝教育字〔2013〕12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我办制定了《孝感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孝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6日
孝感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一、录取时间和录取批次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常规集中录取工作从7月12日开始分批次进行。各批次网上录取时间安排为:
①7月12日—7月16日:第一批〔孝感高中(含统一计划生、分配生)〕录取。
②7月17日—7月21日:第二批〔县(市、区)一中(含统一计划生、特长生、分配生和“飞翔计划”生)〕录取。
③7月22日—7月24日:第三批〔孝感高中和县(市、区)一中择校生〕录取。
④7月25日—7月30日:第四批(一般普通高中的统一计划生和择校生)录取。
⑤8月6日—8月9日:普通高中征集志愿。
⑥8月10日—8月11日:普通高中学校补录。
⑦8月12日—8月16日:中职学校录取。
⑧9月10日—11月底:中职学校征集志愿补录。
各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批次和时间,不得跨批次、跨时间提前或推后录取。
二、志愿结构和相关要求
1.所有批次志愿均在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网址填报,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7月6日-8日,7月8日17:00截止填报。
2.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共分5个批次:第一批填报孝感高中的统一计划生、分配生志愿;第二批填报县(市、区)一中统一计划生、分配生和飞翔计划生志愿;第三批填报孝感高中、县(市、区)一中择校生志愿;第四批填报一般普通高中统一计划生和择校生志愿;第五批填报中职学校志愿。第三批设二个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四批设四个平行志愿,第五批设四个志愿,每个志愿可以填报一所学校。具体的志愿结构见附表。
3.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中考成绩出来后,考生根据本人成绩和各批次填报志愿资格线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一次性集中完成网上填报志愿。没有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4.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全部采取网上录取的方式完成。录取时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学校类别、录取批次、考生志愿、招生范围、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退档,也不能参加其他批次和学校的录取。
三、投档办法
1.投档是指孝感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中考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理科综合成绩、文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排序),将投档成绩达到相关资格线的考生电子档案投到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2. 录取控制分数线。市教育局在填报志愿前公布相关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中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应批次学校志愿,招生学校录取时,严格按志愿、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学校录取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为该校实际录取分数线。
3.投档顺序。在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普通高中按1:1投档、中职学校按所填志愿全部投档。各批次具体投档办法如下:
(1)第一批次(孝感高中统一计划生、分配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孝感高中统一计划生、分配生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①孝感高中在孝感城区的分配生根据孝感市教育局(孝教育字〔2013〕12号)文件精神,原分配到校、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的计划,在孝感城区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重新调配,按志愿投档,录满为止。②孝感高中在各县(市、区)的统一计划生根据招生计划,在各县(市、区)录取控制线上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满为止。
(2)第二批次(县市区一中统一计划生、分配生、飞翔计划生):①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统一计划生根据招生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满为止。②分配生根据孝感市教育局(孝教育字〔2013〕12号)文件精神,原分配到校、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的计划,在所属招生范围内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重新调配,按志愿投档,录满为止。③“飞翔计划”的录取,由各县(市、区)按照省有关政策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拟录取公示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单独录取。
(3)第三批次(孝感高中、县市区一中择校生):根据孝感高中、县市区一中择校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满为止。
(4)第四批次(一般普通高中统一计划生、择校生):今年我市在第四批次全部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4个一般普通高中志愿。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先投分数较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按照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当计算机检索到考生填报的普通高中有计划余额,考生档案即投到这所普通高中。
(5)第五批次(中职学校计划):根据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以此类推。
4.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及补录
孝感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校录取情况,普通高中安排一次网上公开征集志愿和补录,中职学校安排多次公开征集志愿和补录,补录时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及补录时间见前述安排。
5.其他事项
①省内跨市(州)要求回孝感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此类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孝感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报省招办同意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外省参加中考的考生不能在我市办理普通高中录取手续。
②为了促进学校的特色发展,具备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高中学校,应将其招生计划单列,数量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2%以内。特长生按(中考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孝感高中特长生中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孝感高中在县(市、区)指令性计划(不含厂矿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下50分;其它招生学校有文化成绩限定的,由招生学校于录取前将限定分数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纪律与要求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中心)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负责对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要将《录取实施办法》宣传到每所初中学校、每名初中毕业生。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录取工作专班,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自我监督、约束机制。
2. 规范管理网上录取工作现场。为保障录取工作秩序,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进入录取现场,必须佩带统一印发的“录取工作人员工作证”,严禁无关人员、考生及其家长进入网上录取现场。
3. 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新生名册由市教育考试院用统一录取管理软件打印,负责人签字,加盖录取专用章。办理完录取手续后,高中阶段学校才能向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4. 孝感高中、各县(市、区)一中指令性计划(含统一计划和分配生计划)不得录取在初中滞留四年和在我市各地学校的借考考生。孝感高中、各县(市、区)一中录取的分配生,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总分配计划数内由高到低排序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的30分。省市级示范高中,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中五个方面均达不到“C”和信息技术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录取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考生以及未参加中考的考生。
5.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实施统一招生政策,不得制定与全市统一招生政策相违背的招生政策和办法;严格统一招生平台管理,严禁绕过市统一招生平台私自办理录取手续,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各地、各高中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变相采取挂靠学籍的办法超计划招生,特别是省、市级示范高中不得削减指令性计划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严格按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退档,不得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开展网上录取工作,不得跨批次、跨时间提前或延后录取,录取时,无论是指令性计划还是择校生计划,都要严格按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违规招生,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在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范围内招生,不得扩大招生范围,跨区域招生;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6. 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擅自超计划、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擅自接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下考生、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买卖招生计划和不经过市统一招生平台擅自组织招生的,市教育考试院将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对采取私自圈录、登记、交费和对考生作出录取许诺等违规手段来造成“既成事实”的,市教育考试院一律不予认可,仍将严格按批次、按计划、按志愿、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学校违规承诺不能兑现所引发的矛盾和问题,由招生学校负全部责任,由此造成影响稳定等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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