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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热点] 高中生屡欺负同学惹众怒 被18名男生群殴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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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08:54: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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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望江楼A3 于 2013-7-12 08:57 编辑

不堪欺侮 众男生打死恶霸

法院以罪刑相适应原则判处5名被告人缓刑

高中生阿伟好勇斗狠,年纪轻轻恶名在外,在其就读的高中里,从老师到学生无不对他又恨又怕。新学期开学之际,因为一只篮球的归属问题,阿伟多次前往该校高三(3)班寻衅、殴打、辱骂多名同学。俗语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一群受气“绵羊”终于忍无可忍,合伙殴打阿伟致其死亡。

命案发生后,该案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涉案的五名男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如此判罚致使检察院提出抗诉,理由为“《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其死亡,法定最低刑为有期徒刑十年,一审判决没有依据。”当该案经庆阳市中院二次审理后,结果更出人意料,二审法院为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对五被告人从轻处罚,均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7月11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已核准该改判结果。

恶霸屡欺弱小 男生组团报复

正宁县四中里无论老师还是学生,提及阿伟都表示又气又恨又怕,却又很无奈。在学校里,阿伟称王称霸、经常打架,部分老师以及学生都对他颇为忌惮。

2009年9月份开学之初,该校高三(3)班学生博文等11名学生共同集资购买了一个篮球,用于本班同学活动。10月10日下午课外活动后,前不久刚丢了篮球的阿伟突然闯进高三(3)班教室,质问该班学生小曾:“刚才你们用的篮球是谁的?”

“我们班的!”小曾怯怯地说道。对此答案不满,阿伟开始殴打小曾。直到班主任迅速赶来教室制止,阿伟这才停了手。当晚19时许,阿伟再次以篮球之事为由来到高三(3)班教室,威胁称:他与该班每一名学生没完,说话之际,阿伟有意将夹在腰部的菜刀掉在地上两次。

10月11日,下午课外活动时,阿伟第三次来到该班教室,质问该班班长“篮球到底是谁的”,班长回答说是他们班的。阿伟因此殴打班长,并表示“若想了结此事,高三(3)班集资买篮球的11名学生需每人给他100元钱。”

转眼两天过去了,10月13日17时50分,学生们的吃晚饭时间,高三(3)班18名男生恐遭阿伟殴打,均未离开教室,只有本班的两名女生前去就餐。17时55分,阿伟来到教室,勒令教室里所有学生回到自己的座位,随后,他来到博文面前,不由分说在其脸上扇了两耳光,忍无可忍的博文突然上前抱住阿伟的脖子,大喊一声“打”!此刻,教室内其他16名学生便手持凳子一拥而上,朝向阿伟绝不手软,直到阿伟头部大量出血后方才住手。当晚19点10分,阿伟经抢救无效死亡。

罪行相适应原则 施暴男生均获缓刑

命案发生后,参与打架且行为过激的博文、小曾等五名学生被检察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正宁县法院审理后认为,五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该案是由于阿伟多次前往被告人所在班级闹事,殴打、威胁学生,引发了伤害行为,阿伟对此有重大过错。法院一审判处五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

宣判后,五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与此同时,正宁县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后认为,原判认定五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阿伟案发前曾多次到高三(3)班携带凶器威胁、殴打他人,扰乱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在闯入教室后,阿伟不仅扬言取刀,还暗示自己有枪等,要求全班同学集体到达其要求的地点,当博文率先反抗时,竟对博文进行殴打,阿伟在引发案件上有重大过错,而博文进行的反击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但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看,防卫行为显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应认定为防卫过当。为了更加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庆阳中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对五名被告人改判为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反观命案 学校管理不到位

从检察院坚持认为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一审法院判处的三年有期徒刑,再到二审法院判处缓刑,五被告人伤人致死的行为在刑罚认定上存在诸多差异,当该案经甘肃省高级人人民法院核准时,法庭认为,就该案起因而言,被害人阿伟仅因自己的篮球丢失,不听老师劝阻,数天内多次前往被告人所在的班级寻衅(其中一次携带菜刀),殴打、辱骂、威胁该班学生,其不当言行是引发本案的直接原因,故其在引发本案中具有严重过错。而本案的五名被告人在犯罪时刚满18周岁,在参与犯罪中,均因受到阿伟多次殴打、威胁后出于激愤而临时起意的激情犯罪。在案发后的取保候审期间,他们能够认真学习,其中四人在当年的高考中被不同的大学录取,现均在读,故在减轻处罚的同时依法适用缓刑,有利于他们在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省高院同意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

案件虽已尘埃落定,但该案的发生却不得不让我们思考,阿伟究竟称霸了多久?欺凌过多少学生?积攒了多少怨恨……以至于他年轻的生命最终葬送在一群被激怒的年轻人手中。承办该案的南法官说,这是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事件,学校在学生间发生纠纷后,不能及时引导和处理,除此之外,校方对阿伟这种恃强凌弱行为也未能及时制止,因此,学校的管理的不到位,也是导致本案发生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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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08:56:34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这家伙活该被打死!法院轻判是应该的。
板凳
发表于 2013-7-12 08:56:52 | 只看该作者
都是小孩子,都有顽皮的时候,罪不至死吧,呵呵
地板
发表于 2013-7-12 08:57:11 | 只看该作者
不仅仅是学校管理的原因吧,父母同样也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08:58:23 | 只看该作者
那么蛮横,那么嚣张!高三的学生差不多有18岁了!
6
发表于 2013-7-12 08:58:34 | 只看该作者
恶霸该死。连累了其他无辜的学生。
7
 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09:02:45 | 只看该作者
boao-fm 发表于 2013-7-12 08:58
恶霸该死。连累了其他无辜的学生。

是的!自己该死就算了,还连累别人!
8
发表于 2013-7-12 09:04:06 | 只看该作者
最横的往往就是这种半大不小的,无法无天,害人害己~
9
发表于 2013-7-12 09:07:48 | 只看该作者
激情犯罪?!这几个字好令人遐想啊~~
以前也遇见过这样的学生,好勇斗狠,但是遇到比他更狠的就怂了,那几个学生不应该打死,打个半死就可以了。学校也不应该让这样的学生长期欺负他人啊,联系家长不行就退学。
1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09:09:06 | 只看该作者
天平上的歪歪 发表于 2013-7-12 09:07
激情犯罪?!这几个字好令人遐想啊~~
以前也遇见过这样的学生,好勇斗狠,但是遇到比他更狠的就怂了,那几 ...

是的!这跟学校的放纵有关!
11
发表于 2013-7-12 09:26:26 | 只看该作者
学校对于这种恶霸太纵容了,才导致他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欺凌其他同学,这些学生也是被他逼的忍无可忍了
12
发表于 2013-7-12 13:16:25 | 只看该作者
漫步云端1987 发表于 2013-7-12 09:26
学校对于这种恶霸太纵容了,才导致他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欺凌其他同学,这些学生也是被他逼的忍无可忍了

同感              
13
发表于 2013-7-12 13:39:29 | 只看该作者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1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5 08:43:37 | 只看该作者
刘威 发表于 2013-7-12 09:04
最横的往往就是这种半大不小的,无法无天,害人害己~

这就是传说中的二杆子!
15
发表于 2013-7-15 10:14:14 | 只看该作者
打的好,活着也是个败类,以后不知道要害多少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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