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05|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综合交流] 计生政策盘点:九类人可以生二胎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8-13 17:0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document对象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家长,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家长易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1984年4月13日,中央提出“在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前提下,可以有控制地对二孩生育口子开大一点。
  
  随后,各省份、一些地市都相继出台适合各自地区人口状况的计划生育政策,并通过地方立法,以《条例》、《办法》等形式发布并执行。
  
  2002年实施的《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明确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梳理各地法规显示,九类人有条件生二胎:
  
  1.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
  
  2.农民
  
  3.男方入赘并赡养老人家庭
  
  4.矿工渔民等特殊职业
  
  5.少数民族
  
  6.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夫妻一方是外国公民
  
  7.夫妻一方是伤残军人(或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8.第一个子女身体有残疾
  
  9.再婚夫妻
  
可以生也不敢生,生不起,养不起。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沙发
发表于 2013-8-13 17:06:42 | 只看该作者
生不起....
板凳
发表于 2013-8-13 17:28:54 | 只看该作者
生不起。。养不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家长易论坛 ( 鄂ICP备16011226号-1  点我聊天

GMT+8, 2024-12-25 15:02

Powered by 家长易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