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44|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学校杂谈] 武汉男子冒充妻子引诱研究生 裸聊敲诈被判半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8-31 15:2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家长,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家长易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一名年轻男子,登上妻子的聊天软件,与一名男研究生聊天后,引诱对方裸聊,并拍下其裸照,多次威胁对方进行敲诈,共敲诈5300元。记者昨从洪山区法院获悉,该男子因敲诈勒索,被判刑半年。
      今年23岁的韩某,曾经因抢劫被判刑3年。今年3月13日晚,他发现妻子的聊天软件没关,便登上聊天软件,假装妻子的口气与其中一个好友聊天,其中故意聊了一些黄色内容。就这样双方一直聊到14日凌晨,了解到对方叫周某,在读研究生。这时,韩某向对方发出裸聊的请求,并赶紧用摄像头将其裸照拍下。同时,他又冒用妻子聊天软件,邀请对方3月14日晚在汉口徐州新村地铁附近的华翔旅馆2068号房“一夜情”。没想到当天晚上,周某果然赴约。韩某向周某出示了其裸聊照片和聊天记录,并以此威胁向周某的导师和亲友公开为由向他索要8000余元。
      周某因身上只带900元钱,写下8000元借条,并将身上的900元钱全部给了韩某。次日,周某又给了韩某4100元。3月18日,韩某又以汇款的名义索要了300元。
      4天后,韩某继续向周某要钱,此时,周某确实没钱,忍无可忍的他终于报警,凌晨1点,他约韩某见面时,民警将韩某当场抓获。
      洪山区法院审理认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和要挟的手段,向他人索要钱财,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沙发
发表于 2013-12-12 16:28:32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奇葩也有啊
板凳
发表于 2013-12-17 09:02:07 | 只看该作者
我晕死!这两男的都变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家长易论坛 ( 鄂ICP备16011226号-1  点我聊天

GMT+8, 2024-11-23 11:16

Powered by 家长易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