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231|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综合交流] 防止学生早恋 中学出7条特别规定规范女生行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20:32: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家长,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家长易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不许给男生传递纸条;不许认男生为‘哥’……有以上行为之一者,均视为品行不端,有辱家风、校风。”前日,安溪县龙涓乡举溪中学发的这份《关于对女生行为准则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被网友发到网上,引来不少围观和吐槽。

网友戏称,这校规太“特别”,应称为“笑规”。对此,举溪中学称,学校只有初中部,在500多名的学生中,寄宿生有350多人,且大部分是留守学生。出台此规是为了防止学生早恋,避免影响学业或作出“越轨”行为。

事件:一份“特别规定”引发网友吐槽

前晚6点37分,网友“sHow艺斌”在微博中,贴出了举溪中学的这份“特殊规定”。

规定的开头称,“为了保持清新的校园风气,纯洁的男女生同学友谊,提升女生内在涵养、富贵品质,培养阳光、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气息的智慧型女生”,学校针对女生的行为作了“特别规定”。

若有规定中的这7种行为,将会被视为“品行不端,有辱家风、校风”,初犯者,班级评比将扣分,并责令父母带回家中管教。屡教不改者,将被记过,甚至“建议其转学”。落款处,加盖有安溪县举溪中学的公章,落款时间为“2013年12月3日”。

这份规定,很快引起网友的关注。截至昨晚8点,已被转发178次。大部分网友认为,学校的做法不妥,可能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

该规定有7条

(1)不许给男生传递纸条;

(2)不许和男生在偏僻的角落独处;

(3)不许认男生为“哥”,不许和男生互赠礼物;

(4)不许和男生手牵手或其他勾肩搭背的举止;

(5)父母不在家时,不许邀男生到家里作客;

(6)不许邀男生一起过生日;

(7)不许和男生单独同乘一辆自行车及其他交通工具。

——《关于对女生行为准则的特别规定》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沙发
发表于 2013-12-13 08:38:13 | 只看该作者
肯跌啊~
板凳
发表于 2013-12-13 15:24:14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规定很好,让学生明确知道不能做这些事情
地板
发表于 2013-12-27 17:06:19 | 只看该作者
我有个同学就真的是认了个哥,然后他们就结婚了
5
发表于 2014-1-17 10:04:20 | 只看该作者
有点过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家长易论坛 ( 鄂ICP备16011226号-1  点我聊天

GMT+8, 2024-11-23 07:20

Powered by 家长易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