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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摔婴女童公开道歉信:弟弟坠楼关狗的事
12月20日,重庆摔童女孩的父亲李某通过央视新闻公开了女儿的道歉信,信的大致内容“我是李某某。那天我不该打小弟弟。在家里和小弟弟玩耍时狗狗叫了,小弟弟掉下去了。让叔叔阿姨伤心了,请叔叔阿姨原谅。”
女孩的父亲说,信是女儿亲笔写的,他本人还在这份道歉信上加了几句话 “我作为父亲,我感到很意外。我们全家人都感觉很内疚,请对方谅解”。李某上周已将女儿的亲笔道歉信交到当地法院。李某表示自己将为被摔男婴的救治和赔偿尽全力。
当事人回应:
对此,被摔男童的父亲李生忠表示,自己没有看到道歉信,也不会接受道歉。
“没必要的,晚了。”在他看来,这样的道歉根本没有诚意,他是不会原谅的。
李生忠说,现在原原的医疗费用已经超过14万元,而女孩的父亲李某在赔偿了7.8万元之后,并没有后续赔偿,也没有联系过。
16日,重庆被摔男婴原原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接受了开颅手术。昨天下午,男婴父亲在其实名认证的微博账号发消息表示:原原的左侧还是不会动,左脑的积水要等10天左右照CT过后再做下一步治疗。据医生称,原原的情况较好,生命体征平稳。
事件回顾:
11月25日,重庆市长寿区吴女士带着一岁半的孙子原原从7楼家里下去玩耍。但是在下到一楼时,吴女士搬着童车走出电梯,原原却被关在了电梯里面。 短短5分钟之后,大家竟然看到原原浑身是血地躺在居民楼下。从当日下午出事后到电视台报道新闻,原原一直处于昏迷之中,生命垂危。
小区电梯内的监控录像显示,一名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摔打原原,最后将他扔出电梯。
争议一:女孩为何如此暴力?
重庆摔婴女童童年:她经常打哭小伙伴
争议二:女孩究竟需不需要为其行为负责?
摔婴女孩因年仅10岁没受任何惩罚
因涉事女孩只有10岁,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我国1979年颁布的首部刑法中规定,14周岁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依法不予立刑事案件侦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该案应在调查后由法院作出决定,比如少年法庭,不进行刑事处罚不等于没有任何教育的方式,还是要走法律程序,绝对不能不了了之。如何通过立法来完善14周岁以下的孩子行为问题的教育和干预,要让孩子明白,你的行为也是有社会责任的。
争议三:摔婴女童道歉诚意足吗?
事发后,有媒体爆料称,女童被其母带去新疆,其后证实这一传言准确。之后,摔婴女童家庭支付了受伤婴儿原原7.8万医疗费。
但就女童个人来说,案发后女童反应是异常平静,案发后已经转学,现被家人安置在新疆。
最新消息称,据被摔男童的父亲李生忠说,女孩的父亲李某在赔偿了7.8万元之后,并没有后续赔偿,也没有联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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