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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教育厅、省卫计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管理费用标准的通知。按照要求,我省初中小学学生常规体检、实验室检查、健康评价、干预与追踪随访,均由政府买单。
据悉,每年9月至11月期间,学校组织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学生常规体检项目明确为:问诊(既往病史,近期发热、咳嗽史或其他不适症状)、内科(心、肺、肝、脾)、眼科(视力、色觉、沙眼、结膜炎)、口腔科(牙齿、牙周)、外科(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实验室检查包括结核菌素试验(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必检项目);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到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管理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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