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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秋季起始年级开始,择校生将自动丧失分配生资格,即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时,也不允许目测,只能采取查看个性特长和素质报告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办法进行。记者4月9日从2014年武汉市教育计划入学招生工作会议获悉,该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今年做出上述两项重要调整,目的是进一步促进生源均衡,逐步给择校热、择生热降温。
与此同时,“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政府通知入学制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政策等保持不变。
择校生认定以入学通知为准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包括幼升小、小升初。“择校生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的规定,意味着学生只要在这两次入学中择校一次,在未来中招升入高中时,就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
择校生的认定以什么为依据?
武汉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如果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即认定为择校生。部分特殊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甄别研究认定。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认定为择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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