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9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综合交流] 武汉推出中招新政: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分配生资格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4-10 19:22: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document对象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家长,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家长易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从2014年秋季起始年级开始,择校生将自动丧失分配生资格,即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时,也不允许目测,只能采取查看个性特长和素质报告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办法进行。记者4月9日从2014年武汉市教育计划入学招生工作会议获悉,该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今年做出上述两项重要调整,目的是进一步促进生源均衡,逐步给择校热、择生热降温。
  与此同时,“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政府通知入学制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政策等保持不变。
  择校生认定以入学通知为准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包括幼升小、小升初。“择校生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的规定,意味着学生只要在这两次入学中择校一次,在未来中招升入高中时,就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
  择校生的认定以什么为依据?
  武汉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如果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即认定为择校生。部分特殊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甄别研究认定。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认定为择校生。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家长易论坛 ( 鄂ICP备16011226号-1  点我聊天

GMT+8, 2024-12-23 21:14

Powered by 家长易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