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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交流] 湖北省高考考试期间特殊情况应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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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5 09:18: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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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中往往会发生一些预想不到的特殊情况,下面是一些常遇到的情况及正确的解决办法。
          1.考生走错考场或交通堵塞不能按时到达考场。考试前一天,考生应先到考点看一看自己的考场,熟悉自己参加考试的环境,计算一下到达考场所需的时间。考试当天,出发时间要留有余地。遇有交通堵塞,可出示《准考证》积极寻求交通部门和交通警察的帮助。
          2.考试期间考生患疾病或遇有交通事故而受伤。如遇有这种情况,考生如能够坚持可尽最大努力参加考试;如感觉无法坚持,家长和老师应从身体安全角度考虑,劝其放弃这次考试机会。
          3.考场上临时不舒服,如呕吐、腹泻、晕厥、抽筋等。一旦出现这些情况,考生应立即举手示意监考员。一般情况下考生在监考员陪同下临时离开考场,由医务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如身体允许,考生可继续应考,但考试时间不延长。不能坚持考试视为放弃本科目的考试。
          4.试卷印刷出现纰漏。根据考场规则,开考前考生有5分钟的时间检查自己的试卷及答题卡是否符合要求,考生应利用这段时间看清监考员在黑板上写明的试卷的页数和大题数,仔细地检查是否有缺页、漏印或字迹不清等现象。如遇此类情况,应及时举手向监考员报告,由监考员查验并负责解决。开考后原则上不更换答题卡和试卷,如考生坚持要求更换答题卡和试卷,其考试时间不能延长。
          5.考生遗失准考证、身份证。考试期间,考生遗忘身份证的,监考员先查验准考证,并用考场座次表与考生本人核对,如相貌相符,可让考生参加考试,做好记录后报告主考。由主考通知带队老师,在下场考试前将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带考生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身份证明)送到考点考务办公室查验无误后,考试方才有效。
          考生遗忘准考证的,监考员用考场座次表与考生本人核对,如相貌相符,可先让考生参加考试,做好记录后报告主考。如属考生忘带准考证,由主考通知带队老师,在下场考试前将准考证送考点考务办公室查验。
          准考证丢失,则由考生书面申请继续考试,主考在核实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后签署意见,省巡视员附署。当场考试结束后,考生持申请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加盖公章后,方可继续参加考试。
          对身份证和准考证均遗忘了的考生,按准考证遗忘处理,并在下场考试前将有效身份证件送考点考务办公室查验。
          以上情况均须考生书面承诺:未按要求将有效身份证明送达查验的,所参加的考试无效。
          各考点要安排专人对此类现象进行登记并跟踪核验,写明处理结果。考试结束后,登记表送市(州)、县(市、区)考试机构留存备查。县(市、区)统计相关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
          6.考试中途上厕所。正常情况下高考不允许考生中途上厕所,属特殊病因的,考生向监考老师说明情况后,在同性工作人员陪同下上厕所。根据规定,陪同人员必须与考生寸步不离,考生不得以隐私为由拒绝工作人员监管。同一考场同一时间只允许一名考生上厕所。上完厕所回考场时,监考员应对考生进行安检。
          7.条形码损坏。考生答题卡上要粘贴准考证号条形码,条形码包含了考生身份信息,方便网上阅卷时扫描。如果在粘贴的过程中损坏无法继续使用,考生应报告监考人员,由监考员在答题卡袋面做好记载,并认真核对考生填写的考生号、姓名等信息。考试结束后,考生写出情况说明,交考点办公室在送交考生答卷时一并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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