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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武汉市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NOC)比赛通知
“武汉NOC活动” 学生活动综合“电脑制作活动”和“NOC活动”的部分赛项而统一组织,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参赛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五、六、七、高一年级。根据相关文件的精神,学生要求参加超出竞赛对象控制范围的竞赛项目,须本人申请,家长签字,校长审核,学校用印,报市、区教育部门备案。二、项目设置
1. “电脑制作活动”比赛项目
小学组:电脑绘画(包括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电脑动画(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微博英语创作;
初中组:电脑绘画(包括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电脑动画(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手机动漫创作(主题内容为:我心中的老师、我和“校讯通”)、微博英语创作;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和三维,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计算机程序设计、手机动漫创作(主题内容为:我心中的老师、我和“校讯通”)。
机器人赛项:机器人足球,机器人工程挑战赛,机器人篮球竞赛,人型机器人全能挑战赛。
2、“NOC活动”比赛项目
按照小学、初中、高中,项目包括:
(1)作品类项目:漫画创作、动画制作、视频创作、数字摄影、程序设计、主题网页探究(主题为中国民俗文化——建筑类)
(2)网络学习类项目:网络中文,应用数学,网络英语
(3)虚拟机器人项目:机器人场地越野、机器人创新设计与技能挑战、网络机器人野外生存、智能机器人竞赛(环保主题)、虚拟机器人搜救,虚拟机器人灭火。
三、参赛日程安排
四、相关要求
(一)活动主题:探索与创新
鼓励广大学生结合课堂教学的学习与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选用恰当的制作工具及技巧,以独特的艺术构思、巧妙的审美表达,设计、创作电脑作品,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参赛作品资格审定
有明显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作品内容不能包含亵渎、低俗的语言或激发对个人、种族或团体仇恨的申明; 严格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否则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在“竞赛网”平台上曝光,通知市级教育部门及所在学校; 对包含电脑病毒的作品、不完整和无法正常观看的作品将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已正式出版的作品(产品)、已在有关网站或媒体上刊登的作品、已在其他全国性比赛(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活动中获得一、二等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参加评选。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 所有作品必须按照指南要求提供源文件,否则取消作品参评资格。
(三)作品制作要求
中小学生应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设计并自己动手实现创作,指导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技术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帮助完成作品制作; 作品中不能以作品以外的任何网站或网页内容的链接方式作为本作品的内容; 网页作品或网页形式的电子报刊作品的各级目录(文件夹)和所有文件的命名须采用通用的小写英文字母命名规则。 电脑制作活动小学组、初中组每件作品主要作者不超过2人,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NOC活动作者人数详见项目说明;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四)“创新应用能力竞赛”项目的要求
网络学习竞赛(网络中文、网络英语、应用数学)为在线测试,学生参赛时必须独立上网完成试题,教师不得在学生在线答卷期间做除答卷方式以外的任何指导。网络竞赛及机器人竞赛的相关细则详见武汉教育信息网公告栏,竞赛时间为5月至6月。
五、附“电脑制作活动比赛”和NOC比赛项目具体要求和指南,可以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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